下载 高清

返回列表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开启左侧

温州股民拿老爹卖房钱到股市“一博”,被罚没206万,告到高法也没用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20-12-31 17:14:0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温州人苏立华,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罚没206万元,他不服,转而状告证监会,二审败诉了。

证监会查明,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,祥源文化(600576.SH)运作资产收购事宜,苏立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交易祥源文化718万元,获利69万元,构成内幕交易。证监会对他采取“没一罚二”(没收非法所得,处非法所得两倍罚款)的行政处罚,两项合计206万元。他不服,起诉证监会,经过一审、二审后,他败诉了。

苏立华是浙江温州瑞安人,曾在万家集团工作十多年,后离开了一段时间。2015年10月,他重返万家集团下属公司工作。

证监会查明,透露内幕信息给苏立华的是孔德永。孔德永是当时祥源文化的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,是资产收购的主导人员,是内幕信息知情人。2016年,他控制的公司与赵薇、黄有龙控制公司做股权交易,因披露的公告“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”,被罚5年禁入证券市场,在2017年9月卸任董事长。

苏立华2001年开立股票账户,可谓老股民,交易祥源文化资金源于他的自有资金、其父卖房款(548万元),以及向哥哥和姐姐的借款。

根据查明情况,证监会对苏立华和孔德永同时给予行政处罚,孔德永被罚款60万元。

苏立华不服,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行政处罚中针对他的那一部分。经过审理后,一审法院驳回起诉。苏立华仍旧不服,上诉至二审法院。

苏立华的理由,除了在听证会和一审时的申辩,还包括他“没有获悉内幕信息更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”。

二审法院认为,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苏立华与孔德永多次频繁联系,联系内容中涉及征求买入建议等内容。并且,买入时点与联系时点高度吻合。同时,还存在频繁大量、集中转入资金、借款、全仓买入等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情形。

苏立华买入时点与联系时点高度吻合 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记者据公开信息整理

例如,2015年10月8日16点8分,苏立华与孔德永进行了通话联系。当日,祥源文化与交易对手正在对保密协议与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讨论。次日(10月9日),他集中转入资金,全仓买入了祥源文化。

又如,当年10月11日15点52分,苏立华微信向孔德永征求买入建议:“孔总,咱家股票,现在价位可以买点吗?”。当时,股权交易双方仍在讨论框架协议。

再如,当年12月14日13点31分8秒,孔德永给苏立华发送短信:“买点吧”。苏立华继续交易祥源文化。当天是保密协议签订完毕、孔德永要到收购方就尽职调查准备事宜进行商谈的前一天。

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,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,此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

使用 高级模式(可批量传图、插入视频等)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