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近春节,年终奖又成为热门话题, 特别是各大佬企业,只能用"有钱任性"来形容了。 而对于观望已久的购房者来说, 在春节这个有假期、有积蓄的好时机, 不如早日下手完成买房心愿。 但你知道吗, 壹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。 依照规定,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,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,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。 贰 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 使用权房是对他人房屋的使用、占有和收益,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,所有权在单位或房管所,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,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。 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,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。 叁 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通常情况下,被列入拆迁范围内户口是冻结的,而已列入拆迁公告的房屋,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过户。 查询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 一般情况下一两年内将被拆迁的房子, 能够在各区的房地产交易所(中心)查到; 购房者可以向所在的区县房管局拆迁科咨询相关情况; 购房者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询问户口是否已被冻结, 冻结户口的房屋早晚是要被拆的。 肆 依法被查封、扣押或者 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,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能买卖。 伍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按照《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,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,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,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。 在此,提醒您: 买房时,一定要先到房管局查册, 查产权! 查地址! 查抵押! 查业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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