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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需要获得配偶同意吗?房子归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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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-16 13:18:0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一、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需要获得配偶同意吗?

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不一定需要获得配偶同意。

1、如果是理由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获得同意,这是由于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处置权。

相关法律规定:《民法典》(2021.01.01生效)

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【夫妻共同财产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1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2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4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5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2、利用个人财产购买,不需要获得配偶的同意。

《民法典》(2021.01.01生效)
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【夫妻个人财产】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
(1)一方的婚前财产;

(2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
(3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
(4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(5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二、出资给父母买房的房子归谁?

房产权属,原则上,以登记为准。登记为父母的,即为父母的房产。子女的出资,在法律上视为借款或赠与。父母与子女,在法律上,完全是独立的民事主体;房产登记在父母的名下,该房产在法律上就是父母的房产;而子女的出资,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的,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借款;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,则在法律上视为赠与。

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,房子给父母居住,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,这种情况下,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。父母去世后,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。

子女可以自己名义为父母购买房屋,但若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、且在实施购买行为之前,并没有与配偶协商、或者是协商了配偶并不同意购买,那么此种情形下配偶有向实施购买行为的一方提出获得赔偿的请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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